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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新规,6月21日起施行!

所属分类:外贸干货 发布时间:2022.06.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第八条完善了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规定,从2022年6月21起施行。新政最大的措施红利是“一个减少”和“一个增加”。

“一个增加”:公告新增一个视同收汇情形,纳税人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可以视同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免)税。
“一个减少”:不能收汇从事前申报事项改为事后备查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原因的,只需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

哪些出口货物需要收汇?

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除外)所列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外的出口货物以外,都需要进行收汇。

收汇期限具体要求什么时间?

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即出口货物报关出口的次年4月纳税申报期前收汇。

注:如果是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怎么办?
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纳税人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

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需要报送收汇材料吗?

需要视情况而定。分3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若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第二种情况:若您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收汇材料;

第三种情况:若出口企业被税务机关发现收汇材料为虚假或冒用的,应自税务机关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无需报送收汇材料,留存举证材料备查即可。

需要报送的收汇材料具体有哪些?

纳税人需要留存的收汇材料是指《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

对于已收汇的出口货物,举证材料为银行收汇凭证或者结汇水单等凭证;出口货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委托出口并由受托方代为收汇,或者委托代办退税并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为收汇的,可提供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

对于视同收汇的出口货物,举证材料按照9号公告附件《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确定。哪些单证需要留存以备核查呢?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4.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注: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以上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如果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已申报未完成收汇,会有什么影响吗?

如果你已申报出口退(免)税但未完成收汇,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未办理出口退(免)税,不得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在发生相关情形的次月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当期退(免)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1.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之日后的,未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2.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

3.未按本条规定留存收汇材料。

注意:如果出口企业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另外,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收汇材料为虚假或冒用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什么情况下可允许“容缺办理“?

对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等疑点或者已排除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

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前,可先行按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再进行实地核查;

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的部分需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

「出口退税」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新规,6月21日起施行!(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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