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商应在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的市场活动计划,申请使用市场合作基金,经过孚盟同意进行的市场活动,孚盟在合作基金中拨出款项支持,但最高不超过活动费用总额的70%(专场研讨/展示会70%,其它活动/广告为50%),于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有关资料(照片、录象、剪报、刊物)及费用凭证提供给孚盟,孚盟在收到所有资料后7天内将相关款项汇到代理商帐户。
孚盟根据整体市场投入计划,选择合适有效的媒体进行统一品牌推广及新产品上士的市场广告投放,以配合签约商的市场开拓。